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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7/08 点击量:

各院(部),处室: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5〕165号)及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做以下安排:

一、推荐人选条件

参加全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的对象,为我校长期在第一线从事职业教育教学、教学科研、教学管理的在岗人员。

申报人员必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满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另行下发)相应评审条件。违反师德师风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并因此受到处罚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作为推荐候选人。

职业教育的教学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科研人员申报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的业务条件分别如下:

)教学人员。

1.基本条件。

(1)担任教育系列(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从事本专业(相近专业)教学(技能操作)工作15年以上且现仍在教学(技能操作)岗位上工作。

(2)具有先进的职业教育思想和鲜明的教学风格,熟悉职业教育领域国内外发展动态与趋势,对本领域的发展趋势具有前瞻性,为引领本地的职业教育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工作业绩。

(1)在教学工作中具有创造性与创新性,多次被评为省辖市以上组织的职业教育教学示范、观摩教学课,有力地推动本地职业教育的发展;是本学科的教学学术带头人,被省辖市级以上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审认定的教学骨干;保质保量完成每年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2)近五年来,指导学生参加级以上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等各类职业教育竞赛活动,并获得级以上优秀辅导教师   荣誉或证书。

(3)近五年来,获得省辖市以上政府部门或党委部门表彰的劳动模范或省级优秀教师、职业教育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先进个人。

3.学术成果。

(1)近五年来获得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评选的教学、教研、科研等成果二等奖或省辖市以上政府部门组织评选的教学、教研、科研等成果一等奖(奖项规定的限额内)。

(2)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独立完成或合作完成(限主编、副主编)本专业正式出版的具有高水平的学术著作  1部以上(或相近专业,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或参编正式出版的省级以上所从事职业教育专业统编教材2部以上(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3)近五年以来,在CN 学术期刊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2篇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限作者前两名)。

(二)教学管理人员。

1.基本条件。

(1)担任教师系列(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连续10年以上,担任职业教育院、校级领导管理工作6年以上且现仍担任院、校领导管理工作。

(2)具有先进的职业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具备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经验与复合管理才能。所在院、校办学特色鲜明,勇于改革创新,成效突出,具有引领本地职业教育发展方向的办学水平,在全职业教育界有较大影响。

2.工作业绩。

(1)管理业绩突出,使本院、校教学、科研、管理上层次、扩规  模,职业教育管理模式先进。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地方、行业的职业教育发展,并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所在院、校跨入市级以上职业教育重点院校,或本人担任级以上职业教育协会理事等相关职务。

(2)近五年来获得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评选的教学、教研、科研等成果等奖以上(限奖项规定限额内)。近三年以来本院、校毕业生就业率在同行业领先,高于全毕业生平均就业率。

(3)近五年来,所在单位曾受省辖市以上政府部 门表彰,或获得级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团体(个人)一等奖或国家级团体(个人)等奖以上奖励。

3.学术成果。

(1)在院、校领导 管理岗位上以来,独立完成或合作完成(限主编、副主编)本专业正式出版的高水平学术著作1 部以上(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或参编正式出版的省级以上所从事专业统编教材2部以上(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

(2)近五年以来,在CN 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较高水平学术论文6篇以上(其中3篇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限作者前两名)。

(三)教学科研人员。

1.基本条件。

(1)担任教师系列(相 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从事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20年以上,且现仍在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岗位上。

(2)具有先进的职业教育思想,指导职业教学改革、创新有重大突破,精通职业教育发展的内涵与外延,教学科研成果直接应用于职业教学实践,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成绩突出,在全职业教育教学研究领域有较大影响。

2.工作业绩。近五年来,获得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评选的教研、教学、科研等成果等奖2项以上(奖项规定限额内)。其中职业教学科研成果直接应用于教学实践,取得良好效果。

3.学术成果。

(1)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独立完成或合作完成(限主编、副主编)本专业正式出版的高水平学术著作1部以上(或相近专业,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或参编正式出版的省级以上所从事专业统编教材2部以上(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2)近五年以来,在 CN 学术期刊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8篇以上(其中4篇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限作者前两名)。

部门要严格按照以上规定的评审条件,对职业教育教学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科研人员进行评审推荐。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教学类1人、教学管理类1人、教学科研类1人。完善青年人才发现机制。45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并符合《实施意见》评审条件的青年人才,可不受分配指标限制,按行政隶属关系和规定程序直接向所在单位申报。

三、开辟绿色通道

凡担任教育系列(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5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实施意见》评审条件和本地本部门申报名额限制,按行政隶属关系和规定程序直接向所在单位申报。

1.本人入选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术指导专家组或教练组。

2.本人或者作为主教练指导学生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获得奖牌。

3.本人或者作为主教练指导学生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得金、银、铜牌。

4.担任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一类赛裁判长或河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总裁判长。

5.担任院(校)级主要领导期间,带领所在单位人员在世界技能大赛获得奖牌或在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得金牌。

上述业绩成果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

四、推荐工作要求

推荐工作按照行政隶属关系,采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上报的方式进行。人选所在部门根据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工作有关规定,在个人申报、群众推荐、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候选人,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相应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推荐单位将被推荐的人选主要业绩成果等情况在本单位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五、推荐材料

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申报见附件)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按照《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申报表》所列基本情况、政治思想、工作业绩、学术成果等顺序排列)。

书面材料须于2025年7月13日前报送,超出受理时间段报送,不再受理。

报送地点为:学校人事处

联系电话:0394-8318878   邮箱:1076***232@qq.com

附件1: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申报表

附件2:基本情况复印件清单

附件3:工作业绩复印件目录

附件4: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河南科技职业大学人事处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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