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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教育厅《办理遗失、错损教师资格证书补发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6/26 点击量:

各系部:
   现将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关于办理遗失、错损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及相关业务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如需办理,请在相关规定时间携带所需资料到人事处。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0394-8318878

周口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7年6月26日
 


 

关于办理遗失、错损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及相关业务的通知

各有关院校:    
根据我省教师资格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近期办理遗失、错损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及相关业务的范围、时间、流程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办理范围   
省中心只负责补办加盖河南省教育厅(或河南省教育委员会)公章的教师资格证书,非上述证书由原发证机构负责补办。  
2.办理时间    
7月4日、7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2:30—16:30(6月、7月底不再办理,8月份后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3.办理流程    
第一步:准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或小两寸免冠证件照片;    
第二步:携带上述材料至中原文化艺术学院(地址:郑州市郑开大道19号西,学院西门)1号教学楼1楼B111(西)房间,进行材料审核及打印证书;    
第三步:携带打印好的证书及相关材料至河南省教育厅C区705B房间办理签字及后续业务。    
4.注意事项    
(1)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及流程办理遗失、错损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及相关业务,其余时间概不办理。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取消相关事项证明的公告》(教政法厅[2016]2号)要求,取消《教育部关于印发< 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的通知》(教人[2001]6号)中规定的由“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证明。    
(3)如有疑问,请咨询:0371—60867560。
 
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
2017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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